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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旅遊消費劵2017-2018
澎湖消費?-活動內容 消費?張數:16萬4000張面額100之觀光遊客消費?,兌換完為止 活動日期:2017/11/21-2018/2/10 活動地點:澎湖縣 兌換資格:凡入境遊客(限非澎湖籍)2天1夜或3天2夜,既可兌換2天1夜500元(消費?五張),3天2夜1100元(消費?11張) 兌換方式:活動期間抵達澎湖之旅客(非澎湖籍)之遊客,備齊一下正本證明文件,至指定兌換地點領取,並於離境前領取 [澎湖機票]、[澎湖船票]、或其他澎湖運輸工具搭乘之入境證明正本(機票票根,船票票根) 身分證或戶口名簿(本國籍),護照正本(非本國籍)。註:健保卡由於沒有辦法證明戶籍,所以不能以健保卡兌換。 住宿證明文件(包含澎湖縣合法飯店,合法澎湖民宿)之收據或發票。訂房網站則提供入住證明與訂房網站之發票。 兌換地點:1.澎湖海洋地質公園中心,2.馬公機場入境大廳旅遊處資訊櫃台、3.望安鄉公所,七美鄉公所 領取原則:以本人為原則,亦可由旅宿業者攜帶文件,必須額外檢附旅客委託同意書代為領取。 使用規範:遊客可於活動期間持消費?至本縣內合法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店家消費,包含住宿、名特產,餐飲業,汽機車租賃者...(需有商業登記證或公司登記證) 消費時可以自由抵扣,惟不得找零或兌換現金。 詳文請參考: 藍海天晴民宿消費?說明